天津大学招生办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解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帮助自学者逐步完成学业。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盖章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可向该专业的主考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 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南开大学开放教育是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础上,为体现南开大学专业特色,经天津市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在开放教育学院内部选择部分本科专业及少量专业课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试内容诸方面进行改革试验,以适应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发展需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般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方法,60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