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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教练(私人教练)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简介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2007]73号文件《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中说明,经国务院同意,对各类职业资格有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其中包括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各类企业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  在劳社鉴函[2007]103号中正式将健身教练纳入到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行列,健身教练的统一编码为404030141。这意味着健身教练(私人教练)工作需符合国家的职业标准。  一. 适应对象:对健身教练指导员的职业感兴趣、从事或准备从事健身教练指导员职业或希望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五级)初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2) 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证书。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授课达400小时以上。  2. (四级)中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授课达1500小时以上。  3) 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本科毕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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