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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教育与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教育与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符合报考条件的全国各地学员均可报考本班,非在宁学员,可通过自学+函授+节假日集中授课(每学期集中一次)方式学习,所修学分有效。
武汉大学简介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 211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3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85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生导师1100余人,硕士生导师2200余人。  

   

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的英文字母的缩写,在欧美发达国家十分流行,已发展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途径,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一起成为高层次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有利于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MPA培养项目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2004年6月国家人事部专门发文《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发(2004)60号〕要求各单位对公务员在职攻读MPA专业学位在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  


一、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工作满三年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教育部门和非政府大/中专、高职院校教师及管理机构人员。

二、研究方向:教育经济与管理

三、招生计划:25 人 。

四、培养方式:  

在职学习,即学员不脱离工作岗位,武汉大学派教师到南京教学点授课。

五、学习年限:2-3年 。

六、收费项目:
(1)报名费:200 元/人。
(2)学费:22000元/人(不包括资料费和申请硕士学位的费用)。
    以上费用在学员报到注册时由武汉大学和南京教学点一次性收取,并开具盖有武汉大学财务专用章、国家认可的武汉市统一收款收据。

七、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本领域现行公共管理硕士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必修课程的设置与在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基本一致,选修课程的设置兼顾在职人员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予以安排,总学分数与在学公共管理硕士大体相当;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研究生导师主讲。

八、教学与管理:
    从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采取自学、面授、讨论和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利用节假日南京集中授课。
    公共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的教学与管理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教学与考核分离,建立专业必修课考试题库。教学工作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考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南京教学点负责课程班的日常管理。

九、学位:
    学员通过学习,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并将《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成绩登记表》寄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仅部分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我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学员通过学习,全部课程考试和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专业学位考试者,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4号文件和武汉大学研字[1999]21号文件规定申请学位。通过论文答辩后,授予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国家承认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十、报名办法:  

点击进入本站在“在线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来电确认报名信息。

在我中心和武汉大学确认学员的报名资格后,按规定进行审核,具备条件者,按计划择优录取,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发《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0日-2010年1月20日 。

报名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瞻园路126号南京航空航天管理干部学院天悦楼012室。

咨询电话:025-51505160 18913953301  王 老师  叶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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